教育學程是為了考教師證,以後可以到公立學校任教

 

如果同學以後不要到公立學校任

 

就可以選擇不要修教育學程

 

步驟

1.修完教育學程

2.實習半年

3.參加教師檢定考取得教師證

4.到各校參加教師甄試 得到教職

 

 

以下為各學程內容

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共二十六個學分   任教於國高中

一、必修科目及學分:採學科領域計十二學分


       (一)教育基礎課程「四學分」:從教育哲學、教育心理學

、教育社會學、教育人類學等科目中修習二科。


       (二)教育方法學課程「四學分」:從教學原理、班級經營

、教育測驗與評量、輔導原理與實務等科目中至少修習二科。
   

    (三)教育實習課程「四學分」:分科教材教法、教學實習。

 

二、選修科目及學分:採計十四學分,由各校依其師資及發展

特色自行開設。下列科目及學分供參考。
    

   (四)必修科目中未修習者優先列入選修。
   

    (五)其他參考科目。
     

     1.教育概論(教育導論)二學分。2.學校行政二學分。3.德育

原理二學分。4.現代教育思潮二學分。5.中等教育二學分。6.特殊

教育二學分。7.比較教育二學分。8.生涯發展二學分。9.教育行政

二學分。10.教育法規二學分。11.電腦與教學二學分。12課程設計

二學分。13.教育研究法二學分。14.青少年心理學二學分。15.視

聽教育二學分。16.教學媒體二學分。17.親職教育二學分。18.心

理與教育測驗二學分。19.教育與職業輔導二學分。20.環保教育二

學分。21.人際關係二學分。22.行為改變技術二學分。23.發展心

理學二學分。24.教育史二學分。25.教育統計二學分。26.科學教

育二學分。




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共四十個學分  任教於國小

一、必修科目及學分:採學科領域計二十學分

       (一)教學基本學科課程四~六學分。

       (二)教育基礎課程二~四學分。

       (三)教育方法學課程二~四學分。

       (四)教育實習課程(含各科教材教法)八~十學分。

 

二、選修科目及學分:計二十學分,由各依其師資及發展特色

自行開設。

 

三、必選修參考科目及學分

       (五)教學基本學科課程

         1.國音及說話二學分。2.寫字二學分。3.兒童文學二學分。

4.普通數學二學分。5.自然科學概論二學分。6.社會科學概論二

學分。7.音樂二學分。8.鍵盤樂二學分。9.美術二學分。10.勞

作二學分。11.體育二學分。

       (六)教育基礎課程

         1.教育哲學二學分。2.教育心理學二學分。3.教育社會學

二學分。4.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二學分。

       (七)教育方法學課程

         1.初等教育二學分。2.教學原理二學分。3.輔導原理二

學分。4.班級經營二學分。5.學校行政二學分。6.教育測驗與

評量二學分。7.教學媒體與操作二學分。8.課程設計二學分。

9.教育研究法二學分。10.資訊教育二學分。11.人際關係與溝

通二學分。

       (八)教育實習課程(含各科教材教法)

       1.國民小學教育實習 二學分。

       2.國民小學語文科教材教法 二~三學分。

       3.國民小學數學科教材教法 二~三學分。

       4.國民小學自然科教材教法 二~三學分。

       5.國民小學社會科教材教法 二~三學分。

       6.國民小學美勞科教材教法 二~三學分。

       7.國民小學音樂科教材教法 二~三學分。

       8.國民小學體育科教材教法 二~三學分。

       9.國民小學健康與道德科教材教法 二~三學分。


 


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共二十六個學分  任教於幼稚園

一、必修科目及學分:採學科領域計二十學分

       (一)教學基本學科課程四~六學分

       (二)教育基礎課程二~四學分

       (三)教育方法學課程四~六學分

       (四)教育實習課程(含教材教法)六~八學分

 

二、選修科目及學分:計六學分,由各校依其師資及發展特色

自行開設。

 

三、必選修參考科目及學分:

       (一)教學基本學科課程

         1.幼兒語表達二學分。2.幼兒文學二學分。3.幼兒體能與

遊戲二學分。4.幼兒餐點與營養二學分。5.幼兒自然科學與數概

念二學分。6.幼兒社會學二學分。7.幼兒藝術二學分。8.功兒音樂

與律動二學分。

       (二)教育基礎課程

         1.幼兒發展與保育二~三學分。2.特殊幼兒教育二學分。

3.幼教人員專業倫理二學分。

       (三)教育方法學課程

         1.幼稚教育概論二~三學分。2.幼稚園課程設計二~三

學分。3.幼兒行為歡察二學分。4.幼稚園行政二學分。5.幼兒學

習環境設計二學分。6.功兒教具設計與應用二學。7.親職教育二

學分。

8.幼兒行為輔導二學分。

       (四)教育實習課程(含教材教法)

         1.幼稚園教育實習四學分。2.幼稚園教材教法四~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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