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輔所 畢業生公職新出路

【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员】

首度招考 司法體系公職金飯碗起薪40000元以上

 

工作內容

 

心理測驗員(預計招考一名): 選用心理測驗工具進行裁定前個案(審前調查、適當輔 導、觀察)之心理測驗、解釋、分析、製作書面報告、管理建檔、資料保存等及其他依法令由心理測驗員辦理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心理輔導员(預計招考三名): 執行對所交付個案進行心理輔導、轉介心理諮商或治療之先期評估,並製作書面報告等及其他依法令由心理輔導員辦理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民國83年8月10日以前至民國46年5月7日以後出生者),得應本考試三等考試。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其他相關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教育行政或法務類考試及格者。

 

報名及考試時間

 

報名:2012/5/8-2012/5/17

考試:2012/8/11-2012/8/13

 

考試科目

心理測驗員

◎國   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申論和測驗混合

※測驗型式,其餘為申論題型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心理學

心理測驗與衡鑑

少年事件處理法

諮商與心理治療

人類行為與發展

心理輔導員

社會工作概論

心理衛生

(包括變態心理學)

心理測驗與評量

少年事件處理法

心理諮商與輔導

人類行為與發展

 

以上資料來源為考選部網站,最後規定依考選部公告為主,詳請上考選部網站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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