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別




第一試




第二試




成績計算






外交
領事
人員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外語個別口試
中文集體口試




四科平均
佔第一試40%






綜合法政知識(包括憲法、兩岸關係及比較政治與政府)






國際傳播






國際經濟學






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




佔第一試30%






國際法(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兩科平均


佔第一試30%






國際關係及近代外交史






總成績
計算




總成績之計算 ※為選擇題 ◎為混合試題


一、第一試占總分60%,第二試占總分40%(集體口試與外語個別口試各占總分20%),合併計算總成績後,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二、第二試任一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附註




一、各語文類科組,仍須配合當年任用需求予以設置。


二、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作文占60%,公文、測驗各占20%,考試時間為2小時。


三、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 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採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各占30%,比較政府與政治占40%,考試時間為1小時。


四、外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考試時間為1小時30分。


五、其餘專業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各占50%,考試時間均為1小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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